18歲女孩新婚丈夫暴斃,繼承萬貫家財,同族外戚各出招

作者:一一奇聞 目錄:社會奇聞  時間:2020-07-10 

  從前,張家莊首富張員外成親不到一年就病逝了,張員外是家中獨子,又沒有留下一兒半女,他死后,家里只剩下年邁的父母和嬌妻葉菊紅,葉菊紅只有十八歲呀!張家族人眼睛都盯著張員外的萬貫家財,他們紛紛以“延續張家香火”為由,爭先恐后地想把自已兒子過繼給葉菊紅,葉菊紅都婉言謝絕了,她說:“我還沒有到二十歲就不幸成了未亡人,若過繼一年年幼的孩子給我,我沒有撫養的經驗;若過繼一個年齡稍大的,又恐難避男女之嫌,所以,請再過二十年,那時候我已經成了老婦,則唯命是從。”族人們雖然一萬個不情愿,但葉菊紅說得合情合理,他們無可奈何,只得作罷。

  圖片來源網絡

  族人們當然不肯就這樣罷休,便聚集在一起商議,說是葉菊紅年輕貌美,獨身寡居,長此以往,寂寞難耐,怎么可能安分守已一輩子呢?于是,他們花費大把銀子買通了葉菊紅身邊一個貼身丫鬟,讓這個丫鬟日夜監視葉菊紅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一旦發現她有不軌行為,立即向族人們報告。

  族人們推測得還真不差,沒過多久,果然有事了;張員外在世時,聘請了姑表兄長、同村書生祝錦山當家里的帳房先生,祝錦山早已成家。張員外死后,張家沒有了主事的,表哥祝錦山自然而然地幫葉菊紅處理一些家務事,他和表弟媳兩人,一個是風流儒雅的青年,一個是花容月貌的寡婦,天長日久,難免生情。

  一開始,兩人還比較謹慎,祝錦山只是在白天偷偷和葉菊紅相會,可慢慢地,他們的膽子越來越大,祝錦山索性夜不歸宿,和葉菊紅明鋪暗蓋。

  那個貼身丫鬟早已被收買,她將兩人的奸情報告了族人,一天晚上,那丫鬟做內應,張家族人一群人一擁而進,直撲葉菊紅的房間,將正在激戰的兩人用被子包裹起來,七手八腳的捆綁得結結實實,一路抬著,來到縣衙。這時已是三更時分,衙門早已關閉,巡更的吏卒見是捉奸的,就把捆綁在一起的兩人安置在一間館舍里,門口由吏卒把守,族人們則被安排在另外一間館舍里休息,等天亮老爺升堂后再去告狀

  葉菊紅和祝錦山剛剛被族人們抬出村子,張家莊的好多人便知道了這事,祝錦山的妻子倪氏也聽到了這消息,她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不知道是啥滋味,思來想去,她還是當即來到同村陳訟師家里,懇求他想方設法營救丈夫。陳訟師笑了笑,說:“你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另尋新歡,你不痛恨他,反而要我救他,這是為何?”

  倪氏流著眼淚說:“我丈夫只是一時糊涂,做了錯事,先生若能大發慈悲,設法救他一次,我料他經過這次驚嚇,以后定會改邪歸正;再說他畢竟是我丈夫,沒有他,我們孤兒寡母今后怎么活呀?”

  倪氏不計前嫌,一心救夫,這讓陳訟師大為感動,頓生惻隱之心,他想了想,面有難色地說:“俗話說,捉賊捉臟,捉奸捉雙,如今你丈夫已被人家當場捉拿,還能有什么辦法可想呢?”倪氏聽了連連乞求陳訟師:“只要你肯救,就一定能想出辦法來的。”陳訟師沉思了一會兒,說:“那我試試吧。”

  第二天,縣令升堂,張家族人來到堂上,狀告葉菊紅和祝錦山通奸一事。那縣令姓劉,聽了這有傷風化之事,自然十分惱怒,他讓人把衣褲送到館舍,讓葉菊紅和祝錦山穿上,然后先傳訊了祝錦山。

  祝錦山被帶到大堂,劉縣令問道:“祝錦山,你身為讀書人,怎么能做出如此寡廉少恥之事呢?”

  祝錦山聽罷,理直氣壯地答道:“我們并無什么奸情,而是夫妻同居一室,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只因張家族人有意侵奪張員外的家產而遷怒于晚生,無端地把我們夫妻捆綁到縣衙,讓我們受此奇恥大辱,還望大人為晚生做主。”

  劉縣令見祝錦山如此沉著、冷靜,完全沒有通奸被捉后的狼狽,頓時奇怪起來:“你們夫妻兩人怎么會一起住在張家?”

  祝錦山告訴劉縣令;他和張員外是姑表兄弟,幾年前即在張家管帳,張員外病故后,因和表弟媳兩人孤男寡女,多有不便,這避免閑言碎語,就和妻子同宿于張家……

推薦閱讀:丈夫去世后妻子與兒子結婚 這里的富裕男子經常一夫多妻

  如此這般,說得振振有詞。張家族人們聽后大怒,大罵祝錦山一派胡言。劉縣令說:“原告和被告究竟誰在說謊,只要把館舍里的女人帶到堂上,一切自會不言而喻。”說罷,當即命人從館舍把女人帶到大堂上。

  工夫不大,女人被帶到大堂上,張家族人一看,一個個驚得目瞪口呆;跪在堂下的哪是什么葉菊紅,分明就是祝錦山之妻倪氏呀!昨天晚上他們分明親手將葉菊紅和祝錦山捆綁在一起,如今怎么換人了呢?他們雖然知道其中必定有詐,但苦于沒有證據,只好忍氣吞聲。

  劉縣令見帶上大堂的果然是祝錦山之妻倪氏,不由大怒,下令將誣告他人的張家族人各打二十大板,張家族人一個個被打得皮開肉綻,哭爹喊娘,隨后,劉縣令又好言安撫了祝錦山夫婦一番,將他們釋放回家。

本文地址:https://www.www.wuyouwg.com/shougong/2576
本文標題:18歲女孩新婚丈夫暴斃,繼承萬貫家財,同族外戚各出招
版權聲明:本文為原創文章,版權歸 一一奇聞 所有,歡迎分享本文,轉載請保留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