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產生與其它宗教一樣,也是對于人類死亡與人生問題的回應。佛陀當初的悟道,就是力圖在印度流行的各種宗教解脫的方法之外,另行開辟一條解脫生死以及人生痛苦的可行道路。與印度其它宗教一樣,佛陀面臨的最大疑難就是如何使眾生從六道輪回之中解脫出來,而他所創立的佛教的最大特色也就在于其獨特的智慧解脫之道。印度佛教傳入中國,給中國文化帶來的最大變化莫過于輪回業報理論。這種理論與中國傳統的生死觀、命運觀一起構成中國人普遍的信念與信仰。
佛陀當初的覺悟,是在悟解出四諦、十二因緣的情形下成就的。因此,從生死輪回中解脫出來的最有效方法自然就是以四諦、十二因緣為基礎的“八正道”了。《增一阿含經》云:“今有四諦法,如實而不知,轉輪生死中,終有不能脫。如今有四諦,已覺已曉了,已斷生死根,更亦不受有。”可見,四諦為佛教生死智慧的關鍵所在,而十二因緣則是對于四諦的更為明確的詮釋。
關于十二因緣,《過去現在因果經》說得最為明晰:“觀眾生性以何因緣而有老死,即知老死以生為本,若離于生,則無老死。又復此生不從天生,不從自生,非無緣生,從因緣生,因于欲有、色有、無色有業生。又觀三有業從何而生,即知三有業從四取生。又觀四取從何而生,即知四取從愛而生。又復觀愛從何而生,即便知愛從受而生。又復觀受從何而生,即便知受從觸而生。又復觀觸從何而生,即便知觸從六入生。又觀六入從何而生,即知六入從名色生。又觀名色從何而生,即知名色從識而生。又復觀識從何而生,即便知識從行而生。又復觀行從何而生,即便知行從無明生。若滅無明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如是逆順。觀十二因緣。”佛陀認為,上述十二個環節構成了生命的循環過程。從原因往結果順推,無明即與生俱來的盲目無知是根本的原因,由無明引起各種善和不善的意志和行為(行),由意志和行為引起個人精神統一體的識,由識引起構成身體的精神(名)與肉體(色),有了名與色,就有了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感覺器官(六入),有了六種感覺器官也就有了和外界的接觸,由觸就引起苦與樂的感受,由受引起渴愛、貪愛、欲愛等等,有了渴愛就有了對外界事物的追求取著,由取就引起了生存和生存的環境(有),由“有”就引起了生命的生成,由生也就有了老死。這樣,眾生由于起惑造業的影響,而在迷界(六道)流轉生死。如車輪旋轉,循環不已,故曰“輪回”。
輪回境界有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與六道(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在六道之中,以地獄為最恐怖之處,天為最佳之處;此中之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三惡道,或三惡趣;天、人、阿修羅稱為三善道,或三善趣。佛教以為,眾生之所以沉淪于六道輪回之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自身的無明,而剔除無明而歸于“明”就可從這一輪回鏈條之中解脫出來。因此,逆觀十二因緣呈現出來的便是一條還滅即解脫的道路。
在十二因緣的基礎上,佛教更有業力論與因果報應理論來完善其生死觀與命運觀。
“業”為梵文的意譯,音譯作“羯磨”,為造作之義。意謂行為、所作、行動、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動,或單由意志所引生之身心生活。若與因果關系結合,則指由過去行為延續下來所形成之力量,即“業力”。一般而言,業分身、語、意等三業,小乘說一切有部更進一步解釋為:內心欲行某事之意志稱為“意業”;以身體之行動與言語表現其意志者,即是“身業”、“語業”。此外,業又可分為二種,“思業”指意志之活動,“思已業”指思業中已付諸行動者;于此,思業同于意業,思已業同于身、語二業。對三業作用之本體(業體、業性),說一切有部等諸部派認為意業屬于心法(意志),而身、語業屬于色法(物質);大乘佛教與經量部則主張所有諸業盡屬于心之活動。若論佛教之基本立場,理應采取后者無疑。
若造善惡之業,其后必招感相應之苦樂果報(異熟)。以有業因,故招感業果;非善非惡之無記業則無招果之力。關于業因與業果之關系,說一切有部之看法如下:業乃涉及三世實有者,現在之業能成為牽引未來果報之決定因(取果);另一方面,業從過去予果以強烈之作用力,而招感現在之果報(與果)。于此,經量部主張,業乃瞬間消滅者,但其業已將招感果報之種子植于心識,再由此種子引生果報。此種種子思想頗類于一切有部之無表業說。
業有種種分類,但從整體而言,人的一生之果報完全由業來引導,即引業(牽引業、總報業、引因)具有強烈作用力,可支配吾人生于人界、畜生界或其他界等。至若形成人界等個體在諸根、形量、色力莊嚴等各個不同之區別,則由滿業(圓滿業、別報業)來牽引。引業之果報稱總報,滿業之果報稱別報,以上二業合稱總別二業。復次,一切有部主張,一引業生一回,更在其上由眾多之滿業來完成人生,故多業引一生或一業引多生,乃絕對不可能發生者。同時,業有共業、不共業兩種。前者指共通之果報,如山河大地(器世間)、無數之生物等;而有關各個生物之身體,或各個生物特有之果報,則屬不共業。
佛教業論的邏輯展開即“因果律”,俗稱“因果報應”論。這可以說凝結了佛教以世俗諦層面對于人之生死問題與命運問題的幾乎全部解釋。從總體上概括,這一因果律包含四條原理:第一,善惡業因必然產生同類果報。業具有三種性質,即善、惡、無記。依照“因果決定不雜亂”的原則,善心肯定生起善業、惡心肯定生起惡業,憑借無記心肯定生起無記業原則,一個人如果既行善又作惡,則其善惡之業各自生出不同果報,善惡之業不可能互相抵消。第二,自作自受,不由于他。眾生既然以自我為中心造業,則其所造業的果報只能由造業者自己或五蘊相續而生者承受,而決不可能由另外的主體承擔。眾生現在所受的業報必定是自己以前乃至前生宿世的業力所感招,這正如飲食睡眠,不能由別人替代,只能自作自受,大可不必怨天尤人。第三,果依眾緣,報通三世。佛教言因果報應,從其必然性上定是有因必有果報,但從現實性上言,果報的生成尚須眾緣具備。中觀學強調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等無間緣四緣,而唯識學則細化為六因、四緣。佛教以為,眾生所造業的果報,未必都能夠在現前或現世能夠見到,也許要經歷長時期或到來生乃至極久遠的后世才能成熟。業力果報需要從整個生死輪回的長期過程去觀察,不能僅僅局限于眼前和今生。依照佛經的說法,業因之果報,按其成熟的時間分為三種報應形式:一是現報,果報在今生便成熟;二是生報,今生造業,未來受報,而今生所受果報的因,自然要追溯至前世了;三是后報,今生或宿世所造的業,由于諸緣未備,要在多生多世,乃至極為久遠的未來,才會諸緣具備,果報成熟。但不管受后報的時間多長,即使長到多劫之后,只要已種植業因種子,便會出生果報,沒有不受報的道理。第四,業由心生,回轉有道。以上三條,是就業力因果的一般規律而言的。但眾生若知曉佛法,了徹業由心造,可由心轉的本質,再加上增上緣的殊勝之力,便可以轉移、消除宿世所造惡業的果報。不過,佛教雖說惡業、罪障可以依靠懺悔、對治現行力、遮止力、依止力等等法門隨心轉、消,但是仍然強調其能否轉消需要非常嚴格的條件。如事懺須修至“見相”,方算見效;理懺須修至明心見性、與空性真實相應。如果不能達到明心見性的境界,現證空的本來面目,就仍然要受因果律的制約。
中國自古即有善惡因果報應的思想,佛教由于是依三世六道輪回思想為基礎論說報應思想的,因此其業力說所昭示的自作自受原則更為強調眾生個體的自我選擇與道德責任,而業由心造、回轉有道的原則,則為眾生通過修行解脫成佛指出了一條可以操作的道德完善之路。佛教的這一因果報應理論,經過歷代祖師大德的弘傳,被人們廣泛接受,并且形成了許多宣揚因果報應或者以因果報應為基礎的文學作品。這些作品有冥界故事、轉生于禽獸之因緣,以及現在因現在果的現世果報故事等三種。如7世紀唐臨的《冥報記》、9世紀景戒的《日本靈異記》,分別是中國、日本有關佛教因果報應故事集成的代表作,二書對后代因果報應故事的形成有很大的影響。
佛陀當初的覺悟,是在悟解出四諦、十二因緣的情形下成就的。因此,從生死輪回中解脫出來的最有效方法自然就是以四諦、十二因緣為基礎的“八正道”了。《增一阿含經》云:“今有四諦法,如實而不知,轉輪生死中,終有不能脫。如今有四諦,已覺已曉了,已斷生死根,更亦不受有。”可見,四諦為佛教生死智慧的關鍵所在,而十二因緣則是對于四諦的更為明確的詮釋。
關于十二因緣,《過去現在因果經》說得最為明晰:“觀眾生性以何因緣而有老死,即知老死以生為本,若離于生,則無老死。又復此生不從天生,不從自生,非無緣生,從因緣生,因于欲有、色有、無色有業生。又觀三有業從何而生,即知三有業從四取生。又觀四取從何而生,即知四取從愛而生。又復觀愛從何而生,即便知愛從受而生。又復觀受從何而生,即便知受從觸而生。又復觀觸從何而生,即便知觸從六入生。又觀六入從何而生,即知六入從名色生。又觀名色從何而生,即知名色從識而生。又復觀識從何而生,即便知識從行而生。又復觀行從何而生,即便知行從無明生。若滅無明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如是逆順。觀十二因緣。”佛陀認為,上述十二個環節構成了生命的循環過程。從原因往結果順推,無明即與生俱來的盲目無知是根本的原因,由無明引起各種善和不善的意志和行為(行),由意志和行為引起個人精神統一體的識,由識引起構成身體的精神(名)與肉體(色),有了名與色,就有了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感覺器官(六入),有了六種感覺器官也就有了和外界的接觸,由觸就引起苦與樂的感受,由受引起渴愛、貪愛、欲愛等等,有了渴愛就有了對外界事物的追求取著,由取就引起了生存和生存的環境(有),由“有”就引起了生命的生成,由生也就有了老死。這樣,眾生由于起惑造業的影響,而在迷界(六道)流轉生死。如車輪旋轉,循環不已,故曰“輪回”。
輪回境界有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與六道(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在六道之中,以地獄為最恐怖之處,天為最佳之處;此中之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三惡道,或三惡趣;天、人、阿修羅稱為三善道,或三善趣。佛教以為,眾生之所以沉淪于六道輪回之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自身的無明,而剔除無明而歸于“明”就可從這一輪回鏈條之中解脫出來。因此,逆觀十二因緣呈現出來的便是一條還滅即解脫的道路。
在十二因緣的基礎上,佛教更有業力論與因果報應理論來完善其生死觀與命運觀。
“業”為梵文的意譯,音譯作“羯磨”,為造作之義。意謂行為、所作、行動、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動,或單由意志所引生之身心生活。若與因果關系結合,則指由過去行為延續下來所形成之力量,即“業力”。一般而言,業分身、語、意等三業,小乘說一切有部更進一步解釋為:內心欲行某事之意志稱為“意業”;以身體之行動與言語表現其意志者,即是“身業”、“語業”。此外,業又可分為二種,“思業”指意志之活動,“思已業”指思業中已付諸行動者;于此,思業同于意業,思已業同于身、語二業。對三業作用之本體(業體、業性),說一切有部等諸部派認為意業屬于心法(意志),而身、語業屬于色法(物質);大乘佛教與經量部則主張所有諸業盡屬于心之活動。若論佛教之基本立場,理應采取后者無疑。
若造善惡之業,其后必招感相應之苦樂果報(異熟)。以有業因,故招感業果;非善非惡之無記業則無招果之力。關于業因與業果之關系,說一切有部之看法如下:業乃涉及三世實有者,現在之業能成為牽引未來果報之決定因(取果);另一方面,業從過去予果以強烈之作用力,而招感現在之果報(與果)。于此,經量部主張,業乃瞬間消滅者,但其業已將招感果報之種子植于心識,再由此種子引生果報。此種種子思想頗類于一切有部之無表業說。
業有種種分類,但從整體而言,人的一生之果報完全由業來引導,即引業(牽引業、總報業、引因)具有強烈作用力,可支配吾人生于人界、畜生界或其他界等。至若形成人界等個體在諸根、形量、色力莊嚴等各個不同之區別,則由滿業(圓滿業、別報業)來牽引。引業之果報稱總報,滿業之果報稱別報,以上二業合稱總別二業。復次,一切有部主張,一引業生一回,更在其上由眾多之滿業來完成人生,故多業引一生或一業引多生,乃絕對不可能發生者。同時,業有共業、不共業兩種。前者指共通之果報,如山河大地(器世間)、無數之生物等;而有關各個生物之身體,或各個生物特有之果報,則屬不共業。
佛教業論的邏輯展開即“因果律”,俗稱“因果報應”論。這可以說凝結了佛教以世俗諦層面對于人之生死問題與命運問題的幾乎全部解釋。從總體上概括,這一因果律包含四條原理:第一,善惡業因必然產生同類果報。業具有三種性質,即善、惡、無記。依照“因果決定不雜亂”的原則,善心肯定生起善業、惡心肯定生起惡業,憑借無記心肯定生起無記業原則,一個人如果既行善又作惡,則其善惡之業各自生出不同果報,善惡之業不可能互相抵消。第二,自作自受,不由于他。眾生既然以自我為中心造業,則其所造業的果報只能由造業者自己或五蘊相續而生者承受,而決不可能由另外的主體承擔。眾生現在所受的業報必定是自己以前乃至前生宿世的業力所感招,這正如飲食睡眠,不能由別人替代,只能自作自受,大可不必怨天尤人。第三,果依眾緣,報通三世。佛教言因果報應,從其必然性上定是有因必有果報,但從現實性上言,果報的生成尚須眾緣具備。中觀學強調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等無間緣四緣,而唯識學則細化為六因、四緣。佛教以為,眾生所造業的果報,未必都能夠在現前或現世能夠見到,也許要經歷長時期或到來生乃至極久遠的后世才能成熟。業力果報需要從整個生死輪回的長期過程去觀察,不能僅僅局限于眼前和今生。依照佛經的說法,業因之果報,按其成熟的時間分為三種報應形式:一是現報,果報在今生便成熟;二是生報,今生造業,未來受報,而今生所受果報的因,自然要追溯至前世了;三是后報,今生或宿世所造的業,由于諸緣未備,要在多生多世,乃至極為久遠的未來,才會諸緣具備,果報成熟。但不管受后報的時間多長,即使長到多劫之后,只要已種植業因種子,便會出生果報,沒有不受報的道理。第四,業由心生,回轉有道。以上三條,是就業力因果的一般規律而言的。但眾生若知曉佛法,了徹業由心造,可由心轉的本質,再加上增上緣的殊勝之力,便可以轉移、消除宿世所造惡業的果報。不過,佛教雖說惡業、罪障可以依靠懺悔、對治現行力、遮止力、依止力等等法門隨心轉、消,但是仍然強調其能否轉消需要非常嚴格的條件。如事懺須修至“見相”,方算見效;理懺須修至明心見性、與空性真實相應。如果不能達到明心見性的境界,現證空的本來面目,就仍然要受因果律的制約。
中國自古即有善惡因果報應的思想,佛教由于是依三世六道輪回思想為基礎論說報應思想的,因此其業力說所昭示的自作自受原則更為強調眾生個體的自我選擇與道德責任,而業由心造、回轉有道的原則,則為眾生通過修行解脫成佛指出了一條可以操作的道德完善之路。佛教的這一因果報應理論,經過歷代祖師大德的弘傳,被人們廣泛接受,并且形成了許多宣揚因果報應或者以因果報應為基礎的文學作品。這些作品有冥界故事、轉生于禽獸之因緣,以及現在因現在果的現世果報故事等三種。如7世紀唐臨的《冥報記》、9世紀景戒的《日本靈異記》,分別是中國、日本有關佛教因果報應故事集成的代表作,二書對后代因果報應故事的形成有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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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佛教的生死觀與命運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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