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妓,(Geisha)日本傳統職業。產生于17世紀的東京和大阪,最初的藝伎全部是男性,妓院和娛樂場所以演奏傳統鼓樂、說唱逗樂為生。18世紀中葉,藝妓職業漸漸被女性取代,這一傳統也一直沿襲至今。
藝伎在日語中有兩種意義,一種是以從事性行為而達目的的行業,即妓女;二是指日本傳統的以歌舞、樂曲、表演的藝術行業。
藝伎并非妓女。藝伎是一種在日本從事表演藝術的女性。除為客人服侍餐飲外,很大一部份是在宴席上以舞蹈、樂曲、樂器等表演助興。她們的交易是滿足男人們的夢想——享樂、浪漫和占有欲。通常與她們交易的,都是上層社會有錢有勢的男人。
在昂貴的餐廳和茶舍里,談論生意的男人們喜歡請一位藝伎相伴,為他們斟酒上菜,調節氣氛,而這最少也要花費1千美元。今天,仍有少數女性抱著浪漫的幻想以及對傳統藝術的熱愛加入藝伎行業。但在過去,藝伎是一個終身職業,必須女承母業。二戰以前,絕大部分藝伎是為了生計,被迫從事這一職業的。
藝伎業是表演藝術,不是賣弄色情,更不賣身。行業規定,藝伎在從業期內不得結婚,否則,必須先引退,以保持藝伎“純潔”的形象。
日本歷史上的藝伎業曾相當發達,京都作為集中地區曾經藝館林立,從藝人員多達幾萬人。不過,藝伎業在二次大戰后大為蕭條了,只是在經濟恢復后一段時間內,隨著公司公關業的升溫,旅游業的興旺,藝伎又興盛了一時。據估計,目前京都的藝伎只不過200人左右,一些藝館轉作他用,藝伎業的衰退已成不爭事實。
藝伎并非日本特有。以“侍酒筵業歌舞”為職業的藝伎,在歷史上本來并不是日本所特有。黃遵憲認為藝伎“甚類唐宋官妓、營妓”。中國的唐宋時代,士大夫攜妓吟唱,是當時普遍的習俗,在中國浩瀚的詩詞曲賦中,留下了不少詠唱歌姬的佳句。當時中國的官妓,以及朝鮮的妓生,和日本的藝伎都有相類之處。隨歷史的發展,只有日本的藝伎一直延續到現代。而且成為日本傳統文化的載體,成為了日本傳統文化的象征之一。
藝伎雖衰猶存,雖也努力進行改革,但風光不再,消亡也只是時間問題。因為在現代青年男女看來,藝伎已過時了。值得注意的是,尚操此業的藝伎卻不失信心。她們甚至周游各地,藉以提高身價。有的人更明確地說:藝伎是京都的象征,傳統的古老文化必須加以保護。近年來,對于藝伎的衰與興、保與棄還存在針鋒相對的斗爭。
在日本,擔任藝伎的條件非常苛刻,學藝費用高昂,并不是一般家庭可以承擔的。而且學藝歷程艱辛,不是所有藝伎都能堅持的。
古時藝伎一般從10歲開始學藝,現在則因為《兒童福祉法》和《勞動基準法》的限制,必須中學畢業(即14、15歲左右)才可以開始學藝。學習的內容繁多,過程十分艱苦。其中包括文化、禮儀、語言、裝飾、詩書、琴瑟,直到鞠躬、斟酒等,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有嚴格的要求,處處體現高貴和穩重。比如訓練中有一項的內容是吃熱豆腐不能發出聲音,更不能碰到唇彩,可見要求之嚴格。到16歲左右便可以正式擔任藝伎,整個演藝歷程長達5年。初為藝伎者稱為“舞伎(或舞子)”,而后才可以正式轉為“藝伎”。藝伎生涯一般到30歲完結,在30歲以后仍然繼續當藝伎的話便降級,成為年輕貌美的名妓之陪襯。藝伎中把前輩藝伎稱為“姐姐”。
舞妓的特殊穿著與化妝舞妓及年輕的藝妓所穿之和服稱為“裾引き”,從腰帶到裙擺間的一段稱為“褄”。藝伎的腰帶結在身后,不像妓女那樣結在前面。在外行走時,舞妓及年輕的藝妓一定會將左手壓在這一段上面,有“賣藝不賣身”的含意。
本文標題:圖文全揭秘日本女奇異藝妓們鮮為人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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