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棄疾滿江紅·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譯文翻譯 文中的繡衣是什么意思?

作者:一一奇聞 目錄:人文歷史  時間:2021-01-02 

今年語文考高,有一道古詩詞題目引起了一些討論。題目是一首辛棄疾寫的滿江紅·送李正之提刑入蜀,其中詩詞里的“繡衣”給出的解釋是官服,但有人認為這里的“繡衣”并不是指官服,而是李正之的提刑身份。那到底這里的“繡衣”應該怎么解釋呢?下面就為大家講解下這篇滿江紅·送李正之提刑入蜀,還有著后面的故事,一起來看看吧。

辛棄疾滿江紅·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譯文翻譯 文中的繡衣是什么意思?

在剛剛結束的2018年高考北京市語文卷中,有一道古詩文閱讀題:

辛棄疾滿江紅·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譯文翻譯 文中的繡衣是什么意思?

滿江紅·送李正之提刑入蜀

辛棄疾

蜀道登天,一杯送繡衣行客。還自嘆,中年多病,不堪離別。東北看驚諸葛表,西南更草相如檄。把功名,收拾付君侯,如椽筆。

兒女淚,君休滴。荊楚路,吾能說。要新詩準備,廬山山色。赤壁磯頭千古浪,銅鞮陌上三更月。正梅花,萬里雪深時,須相憶。

就試卷截圖來說,這里存在幾處明顯錯誤。其一,第一句中“一杯送”和“繡衣行客”之間應有逗號,這是由《滿江紅》詞牌的格式所決定的。其二,注釋[3]對于“相如檄”的解釋中,將“司馬相如”寫成了“司法相如”。

不過,對高考試卷有深入了解的小強老師表示,網上流傳的試卷應為掃描錄入后的結果,正版試題斷不會出現如此低級的文字錯誤。那我們就先把這個問題置于一邊,直接進入今天的主題——“提刑”與“繡衣”的注釋。

注釋[1]提刑:官名,主管地方司法、監察等事務。

注釋[2]繡衣:官服。

乍看上去沒什么問題,實則經不起推敲。

辛棄疾滿江紅·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譯文翻譯 文中的繡衣是什么意思?

01

先說說“提刑”。試卷注釋[1]的說法雖不能說有誤,然而并不準確,容易使一般讀者誤以為提刑是地方官員。實際上,就其性質而言,宋代的提刑屬于中央派駐地方的官員。

所謂“提刑”,乃是“提點刑獄公事”的簡稱。宋代為了加強對地方的控制,貫徹其“強干弱枝”的國策,沿襲了前代由中央政府派遣御史分巡天下、監察地方行政的老辦法,同時又有所發展和創新。具體做法是,把全國劃分為若干個監察區,稱為“路”,在各路先后設轉運司、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等機構,分別負責某方面的政務,并具有監察地方官的職責,統稱為“監司”。監司中,提點刑獄司的職責是:

掌察所部之獄訟而平其曲直,所至審問囚徒,詳復案牘,凡禁系淹延而不決,盜竊逋竄而不獲,皆劾以聞,及舉刺官吏之事。(《宋史?職官志》)

可見,提點刑獄司是專門負責司法審查、平理獄訟的機構,兼有監察職責。這個機構的主管官員被稱為“提點刑獄公事”,簡稱“提刑”。如景德四年《置諸路提刑詔》:“今擇官諸路提點刑獄公事,具官云云,所至專察視囚禁、審詳案牘。”(《宋詔令》卷161)

應該說,宋朝政府在提點刑獄司的設置上是寄予了厚望的,同時為了更好地發揮這個機構的作用,在提點刑獄官的遴選上也非常嚴格謹慎,一般都是選派精明強干、“性度和平,有執守”的官員充任該職。所謂“明主矜庶獄,選才從本朝”是也(司馬光《傳家集·寄陜西提刑江學士》卷7)。綜觀兩宋之世,不少名公巨卿均有任職提刑的經歷,成為中國古代司法制度史上不可多見的文化現象。其典型如杜衍(河東提刑)、周敦頤(廣南東路提點刑獄)、王安石(提點江東刑獄)、朱熹(提點江西刑獄公事)、陳傅良(浙西提點刑獄)、楊萬里(廣東提點刑獄)、文天祥(江西提刑、湖南提刑)。

當然,還有我們最為熟悉的宋慈。從55歲到64歲逝世之間的大部分時間里,宋慈先后任廣東、江西、廣西、湖南提點刑獄,晚年更以寶謨閣直學士的身份,奉命巡回四路,掌管刑獄。不僅任職時間長,而且廉政愛民,執法嚴明,雪冤無數,是名副其實的“大宋提刑官”。

宋慈(1186-1249),南宋官員,著有《洗冤集錄》五卷,被譽為“法醫學之父”

總之,宋代的提點刑獄司屬于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而提刑屬于差遣官,其銜命而出,頗有代天子巡狩的架勢,其民間形象無異于欽差大臣。

從這闕詞的標題上來看,這首《滿江紅》是辛棄疾在送別友人李正之赴蜀地上任時所作。李正之的官職就是提刑,至于他擔任的具體是哪一路的提刑,由于文獻闕如,我們不得而知。不過按照北宋末年的監察區設置,蜀地分為四路,分別是成都府路、梓州路、利州路和夔州路,南宋淳熙時應該不會有太大變化。因而李正之任職轄區應該就是這四路中的一路。

辛棄疾滿江紅·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譯文翻譯 文中的繡衣是什么意思?

02

再來說說“繡衣”。正如小強老師所言,“繡衣”在該詞中并不是指官服,而應當指代的是李正之的提刑官身份。此處,辛棄疾用了典,而典故的源頭可以追溯到西漢。漢武帝時,天下盜賊蜂起,官員、豪強奢僭違制行為泛濫,為此,武帝特意任命一批他所信任的精明強干之吏為天子使者,分赴三輔和各地,督捕盜賊,禁察踰侈。一方面,皇帝指示,使者要謹記皇命,“指事而行,無阿私也”,是謂“直指”。另一方面,為了展示皇帝之使的權威和提高辦事效能,皇帝賜以繡衣和符節(通常是一把象征權力和殺伐的小斧子),以示尊寵。于是,這批使者被稱為“繡衣直指”,又稱“直指使者”或“繡衣御史”。

由于“繡衣直指”直屬于皇帝,擁有先斬后奏的生殺大權,巡行所部,專行誅賞,天下百姓和官員皆談之色變。如“繡衣御史暴勝之使持斧逐捕盜賊,以軍興從事,誅二千石以下”(《漢書》卷66)。又,江充拜直指繡衣,“時近臣多奢僭,充皆舉劾,請沒入車馬,令身侍北軍,擊匈奴,奏可。貴戚皇恐,見上叩頭,愿得入錢贖罪。”從制度沿革的角度來看,“繡衣直指”是后世欽差大臣的前身。

由于有了武帝設“繡衣直指”的先例,后世歷代由皇帝派出的使者通常也被世俗冠以“繡衣使者”之美名,或干脆簡稱“繡衣”。宋人所編《朝野類要》卷3《外臺》對此有明確說明:

安撫、轉運、提刑、提舉,實分御史之權,亦似漢繡衣之類。

于是我們看到,在宋人的詩文中,轉運使和提刑官等監司經常被稱作“繡衣”,而提刑官被稱作“繡衣”的情況最多。畢竟,就其職事而言,提刑和漢代的繡衣最為接近。比如:

北宋王禹偁《送丁謂之再奉使閩中》:“繡衣直指東南夷,入奏風謡受圣知。持節又從三殿出,演綸還較一年遲。朝中謬拜推賢表,江畔空吟惜別詩。郡印喧卑文會少,為君搔首落花時。”(《小畜集》卷11)

李覯《次韻答提刑孫都官》:“病樹難隨萬木榮,閉門終日自愁縈。繡衣使者知何取,肯向民間問死生。”(《旴江集》卷36)

歐陽修《送張吉老赴浙憲》(“浙憲”指兩浙路提刑):“吳越東南富百城,路人應羨繡衣榮。昔時結客曾游處,今見焚香夾道迎。治世用刑期止殺,仁心聽獄務求生。時豐訟息多余暇,無惜新篇屢寄聲。”(《文忠集》卷57)

即使在少數情況下,詩文中的“繡衣”可做“官服”講,那也是特指提刑、御史一類官員的官服,絕非任何一個官員的官服都能稱“繡衣”的。比如周敦頤回憶亡友何仲容(曾任江西提刑)的一首詩:

“蘭似香為友,松何枯向春。榮來天澤重,歿去繡衣新。晝作百年夢,終歸一窖塵。痛心雙淚下,無復見賢人。”(《周元公集》卷2)

又如王珪《訪別成獻甫經歷時新拜西臺御史之命二首》之一:

“江上秋風吹繡衣,客槎西上渺天涯。得為李御平生愿,一識荊州是別時。栢署行分秦地月,棠陰好在召南詩。日邊消息長安近,佇聽朝趨上玉墀。”(《華陽集》卷2)

這兩首詩中的“繡衣”一語雙關,表面上看是指官服,實則以官服點出朋友的提刑、御史身份。

總而言之,“繡衣”一詞的本義是皇帝御賜給直指使者的官服,后來直接被用來指代提刑、御史等代天子巡狩地方的官職或官員本身。具體到辛棄疾的詞,“蜀道登天,一杯送,繡衣行客”一句中,“繡衣行客”自然不能解作“穿著繡衣的行客”,而應當理解為“身為繡衣使者的行客”,是提刑官的代稱。

辛棄疾滿江紅·送李正之提刑入蜀譯文翻譯 文中的繡衣是什么意思?

03

既然分析這首詞,不能不提到詞中的另外一個主角——李正之。作為辛棄疾的送別對象,這個李正之是何許人也?為何他的赴任能引起詞人的如許感慨?

查李正之其人,《宋史》、《宋史翼》均無傳,然借助其他傳世文獻的若干線索,仍可考其生平之大概。李正之名大正,正之是他的字,建安(今福建建甌)人。乾道年間入仕,初為遂昌尉,后為會稽令,“既至,得滯案數十,判決如流,無不快人心”(《浙江通志》卷157)。任會稽令時,“吏材治績為八邑之冠”(《盤洲文集》卷46),因而得到當時名公洪適的賞識和舉薦。淳熙年間,知南安軍。“適郡賦稅不辦,豪猾梗治,大正理賦稅,計利害,務窮其源,一郡肅然。每坐宴閣聽事,終日忘倦,暇則習射于后圃云。”(《江西通志》卷65)可見李大正實在是一個當入《循吏傳》的人物。除與辛棄疾有詩詞酬唱外,李大正與當時士人韓元吉(1118-1187)、范成大(1126-1193年)、趙蕃(1143年-1229年)等人亦頗有往還。就此我們可以推算一下李大正的年齡,他應該與韓、范、辛、趙等朋儕相仿佛,如果取四人年齡的平均數,那么淳熙十一年李大正的年齡應在53歲上下,這與提刑官的級別也是大體對應的。

如《滿江紅》詞及注釋所顯示,李大正于淳熙十一年(1184)被任命為蜀地提刑,由江西入蜀,稼軒以詞贈別。雖說“銜命萬里,蔚為國光”,然而蜀地遙遠,兼之蜀道之難難于上青天,單是赴任就讓人膽寒踟躇,更何況蒞任之后還要履行巡行所部的任務。當時的提刑司雖有固定的官廳,然而提刑官們一年當中難得歇上一口氣,需要馬不停蹄地在一路的州、府間巡按獄訟,平反冤獄,是真正意義上的“巡回法庭”。考慮到當時交通之落后和出行之不便,這項工作之艱巨可想而知。大正雖已過知天命之年,然而前方艱巨的任務,仍不免讓他心生茫然,是以稼軒勸慰他“兒女淚,君休滴”,并且以前代名臣諸葛亮和司馬相如的功業來激勵大正。

據朱熹為周敦頤所撰《行實》,周敦頤在廣南東路提點刑獄的任上,跋涉嶺表,艱辛備嘗,“不憚出入之勞、瘴毒之侵,雖荒崖絕島、人跡所不至處,亦必緩視徐按,務以洗冤澤物為已任”(《周元公集》卷4),完全是以儒家“為生民立命”的信條作為支撐。如果有人看過李保田主演的電影《馬背上的法庭》,一定可以想象得到一千年前提刑官們的工作情景。當然,如果生當盛世,刑清訟簡,人罕犯罪,提刑官似乎不必如此辛苦,正如北宋魏野在《送唐肅察院赴東川提刑》中所詠到的:“按察東川十四州,幾多山水似蓬丘。清時應喜無冤雪,嬴得乘驄到處游。”(《東觀集》卷4)那似乎很愜意了。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蜀地提刑任務之艱巨繁重可能超出了我們的想象。我們讀韓元吉的兒子、詩人韓淲所作《李正之丈提刑挽詞》:

猶記登龍日,分明捉月仙。精神超物表,才術本天然。符節多遺愛,璽書行九邊。豈期歸蜀道,乃爾閟重泉。

耆舊今零落,風流近所無。歌詩到元白,字畫逼歐虞。為約言猶在,收書德不孤。階庭知有子,慶澤自相符。

字里行間對李大正的文采風流推崇備至。同時,挽詞也告訴我們,李大正應該是在蜀地提刑的任上逝世的,其原因可能一方面是年事已高,另一方面是積勞成疾。李大正官止于提刑而歿于公事,距離稼軒“把功名收拾付君侯,如椽筆”的期許自然還有相當大的距離。天不假年,詩人當時一定黯然神傷,即便是千載之下的讀者,也免不了一陣感慨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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