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有一個方法,可以讓你睡得少,還能白天精力旺盛,效率滿滿。你想學會它嗎?
在網上就流傳著這樣一種方法,叫“達芬奇睡眠法”,它的得名來源于身兼科學家、藝術家、發明家等多個頭銜的偉大人物——達芬奇。b相傳,達芬奇不需要整夜睡覺,只需要每隔4小時休息15-20分鐘,一天下來僅睡2小時,這樣省下大量時間進行創作,而且還能保持充沛的精力。
事實證明,大師的光環還是很有用的,勇于嘗試的后來者也確實不少。這種方法對不對暫且不論,我們可以先來了解一下睡眠這件事,看看是否值得借鑒。
正常的睡眠是怎樣的?
現代睡眠醫學理論認為,人類的正常睡眠是有結構和周期的,成年人一般每天需要8小時左右。而且,睡眠是一動態過程,我們由清醒開始,經歷短暫的思睡期,到淺睡期再到睡得最香的深睡期,然后再經過淺睡來到REM期,這是第一個完整的睡眠周期。然后會進入第二個周期,平均一個睡眠周期在90分鐘左右,一晚上大概在4-5個睡眠周期。
每個睡眠階段都有相應的主要功能,比如深睡期是睡得最深沉最香甜的階段,修復功能最強,通常被稱為黃金睡眠。REM睡眠對大腦的作用非常重要,主要是清理大腦垃圾,讓大腦更成長、高效,是成長的關鍵期,同時會幫助加深認知、處理情緒,做夢多發生在這個階段。
達芬奇睡眠法真有那么神奇嗎?
我們再來看看達芬奇睡眠法,每4小時睡15-20分鐘,這意味著不可能經歷一個完整的睡眠周期,更不會達到深度睡眠和REM睡眠了,相應的這些睡眠階段對我們人體的作用也就不會出現。
我們知道長期缺乏深度睡眠和REM睡眠,會引起疲勞,注意力不集中、情緒變得暴躁不穩定,記憶會越來越差,反應變得遲鈍,大腦的工作效率會越來越差。通俗點講就是會變得越來越傻。
我們回過頭來看那些推崇達芬奇睡眠法的人,他們想要的大多是希望可以擠出更多的時間來來進行高效率的創造。但實際上,結果和初衷卻是相違背的。
歷史上,有記載的踐行“達芬奇睡眠法”比較長的人叫巴克米斯特 ?富勒(Buckminster Fuller)。他在1943年的《時代》雜志上發表了自己的長達2年的睡眠計劃。在這期間,他每隔6小時小睡30分鐘,也就是說每天只睡2小時。雖然富勒有沒有嚴格遵守他所說的睡眠計劃我們無從證實,但這是有史以來第一個真正報告成功執行這個方法的人。不過,最后富勒并沒有把這個方法持續下去。這一點比較讓人好奇,如果說達芬奇睡眠法作用那么好,又可以做得到,那還有什么理由不一直用下去呢?
另一個比較著名的實驗者就是著名博客作者史蒂夫?帕沃利亞(Steve Pavlina)。在他博客上發表的睡眠日志里,前后堅持了2個多月的這種多相睡眠,每天累計只睡3小時。在他的描述里,開始時非常難以適應,直到實驗的后期,身體才逐漸適應這種睡眠模式,在晚上也可以保持清醒的工作狀態。但是最后,當他試圖減少小睡次數,讓睡眠時間變得更短時,卻經常因聽不見鬧鐘直接睡到六七個小時,最終也沒有長久的堅持下去。
總的來說,達芬奇睡眠法是一種多相睡眠,雖然可能在一些人身上有效,但因為跟我們正常的生物節律存在沖突,所以很難堅持,而且我們的大腦也很難適應這樣的模式。
雖說,一般人不建議用這種方法,但對一些特定群體職業的需要,也存在一定積極意義。不排除未來因為人類對大腦功能研究的深入,可以做到高效的運用和刺激大腦的作用機制,來達到“達芬奇睡眠法”的目的和效果,但至少在目前階段,人類還很難既可以睡得少,又能保證白天精力充沛,才思敏捷。
標簽: 達芬奇睡眠本文標題:達芬奇睡眠法可行嗎(達芬奇分段式睡眠法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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