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動車(上牌條件)

作者:一一奇聞 目錄:生活百科  時間:2023-01-30 

【8月1日深圳電動車新規正式實施這些變化與你息息相關】(一)實施上牌登記工作。根據《管理規定》第十一條,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制度,經市公安交管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預計將在9月上旬正式開展登記上牌工作,具體時間以市交警局另行公告時間為準。在正式實施登記前,交警部門將不以《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駕駛未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號牌、過渡期標識”進行查處。(二)限行路段調整工作。原則上,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四區將在現有的大面積限行基礎上進行合理優化調整。在公交、地鐵等軌道交通覆蓋范圍外,滿足市民短途出行需求,適當縮小限行范圍。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大鵬六區在去年備案試點期間已調整完畢,將在保障市民出行需求的基礎上,結合交通運行、公交覆蓋、非機動車道設施建設及通行條件等實際情況,在確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調整限行范圍。(三)執法工作。1、2021年8月1日前已在交警部門備案取得備案標識的電動自行車、電動力二輪車,視為已上號牌,可憑備案標識繼續上道路行駛。設有期限的備案標識(即備案的超標電動車),有效期統一至2022年8月1日。2、8月1日起,深圳 交警將依規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開展統一執法,為了提高知曉率,交警將通過設立一定的敬告期進行過渡,首次違法予以警告不處罰等措施。3、進一步加強對快遞、外賣電動車的管理,加強對企業的源頭管理。

8月1日深圳電動車新規正式實施 這些變化與你息息相關

來源: 深圳特區報

標簽: 深圳電動車
本文地址:https://www.www.wuyouwg.com/shougong/108986
本文標題:深圳電動車(上牌條件)
版權聲明:本文為原創文章,版權歸 一一奇聞 所有,歡迎分享本文,轉載請保留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