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應該怎么配?先從保險的種類說起。
保險分為三大類:人壽保險、一般保險和投資相連保險。

一、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以被保險人(受保人)的壽命或健康為標的,且以其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人身有生、老、病、死等幾大風險,不同人生階段都可能會面臨重大的財務考驗。保險的意義就在于突發意外情況的時候,給予受保人或其家人一定的物質幫助,解決財務問題。
1、重疾險
重大疾病險,是保障諸如癌癥、中風、心臟病等重大疾病,當受保人一旦達到保險條款所約定的重大疾病狀態后,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支付理賠金。

重大疾病險,最初并不是由保險公司發明的,而是南非的一位外科醫生馬里優斯·巴納德提出來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納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實施了心臟移植手術的醫生。馬里優斯醫生發現,在實施了心臟移植手術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財務狀況已經陷入困境,無法維持后續康復治療。為了緩解病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實施重大手術后所承受的經濟壓力,他與南非一家保險公司合作開發了重大疾病保險。
此后,重大疾病保險被陸續引入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并得到了迅速發展。1995年,我國內地市場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險,現已發展成為人壽保險產品中重要的保障型產品。
2、住院險
有的人將重疾險和住院險混為一談,實際上兩種產品完全不同。住院險負擔的是住院治療的費用,包括每天住院房間的費用、住院期間醫生治療費用、利用醫院設備的費用、手術費用、醫藥費等,實報實銷。

另外,重疾險和住院險不沖突,重疾險是疾病達到規定的狀態就賠付,可以作為工作收入損失補償,保險公司也不會過問理賠金用在什么地方;有幾份重疾險,就賠付幾份,保額可以累加。住院險則是住院治療后,產生醫療費用才賠付,無論有幾份住院險,都只賠付這一次住院的費用。所以住院險不用多,一份夠用就行。
3、壽險
壽險以被保險人(受保人)的壽命為標的產品,一旦受保人身故,理賠金就賠付給指定的受益人;若沒有指定受益人,則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誰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來,壽險是為保障父母、愛人、子女而設,人不在,愛常留。就像35歲的臺灣某男星猝死,據臺媒報道,高以翔是按照每月45800的基數繳納社保的,因為他如今還沒有配偶和子女,所以他后續的賠償也會由父母代領。高以翔的喪葬津貼是5個月的保資,也就是45800乘以5,一共是22萬9千臺幣,這是屬于個人的津貼補償;而家人就是一筆遺囑津貼,也就是一次性領到30個月乘以保資的津貼,大約是津貼為137萬。個人津貼加家屬津貼,一共160萬臺幣,約30多萬人民幣。和他千萬的身家和酬金相比,這個保險額度太低,不由讓人唏噓。

所以壽險也被人稱為“身價險”,對于企業家來說,大額的身價險不但有保障功能,也是一筆潛在的現金流,具有非常高的杠桿。
4、分紅險、年金險
這類保險保障成分比較低,儲蓄成分更高,可以視為理財類保險。
分紅險提取比較靈活,可以在某一特定的財務階段進行提取,如作為大學學費、創業金、禮金、養老金等。
年金險一般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在未來某一段年限內派發固定的金額。

二、一般保險
一般保險區別于人壽保險,內地一般稱為財產險,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所承保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比如我們最熟悉的車險、旅游險等短期產品,保障期一般以一段時間或一年為限。是消費型保險。
一般保險里面也有醫療險,甚至包含門診的費用,但是沒有壽險的保障成分。而人壽保險里的醫療險是有人壽保障的。

三、投資相連保險
很多人對于這一類的保險不熟悉。
前段時間,一則關于“購買香港安盛投連險虧掉客戶數億元保費”的消息甚囂塵上,內地也曾發生過投連險爆雷事件。不同時期的風險事件,將同樣的保險產品——投連險拉到了聚光燈下。投連險不是保險,而是屬于投資的類別,是基金公司將產品放在保險公司代銷,于就打上了”險“的標識。既然放在保險公司代銷,和直接去基金公司購買基金相比,也有一定的優勢,比如在合同期間,免受轉換基金的傭金等。這類產品是屬于高風險的投資產品,因此適合承受風險能力相對較強、資金承受能力相對較大的投資者,低風險偏好者需謹慎選擇。
分紅險和年金險,也有風險,但是由保險公司承擔,一般會在保本的基礎上享受分紅。投連險的風險則由投保人自行承擔,不保本,高收益就意味著高風險,和平時投資股票、基金類似。
本文標題:都有什么保險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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