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國時期,黃魚金條分為大黃魚和小黃魚,大黃魚金條重312.5克。民國初期實施法幣政策,嚴控黃金交易,禁止黃金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只能把黃金和白銀換成法幣,但黃金的價值大家都懂,肯定會私藏一部分。1946年,上海造幣廠就生產過金條,而且按照總量分成了好幾個等級,其中十兩的金條就被稱作大黃魚。如今這樣的金條要比黃金的價格還要更高一些,那究竟能值多少錢呢?
在很多民國戲中,臺詞“黃魚”屢屢出現,每當發生戰爭,那些大門大戶的有錢人不是帶大量鈔票出逃,而是帶上足量的“黃魚”,這個黃魚基本意思大家都懂,就是金條嘛,在任何朝代任何年景那都是硬通貨,畢竟鈔票真的是紙,一旦發生戰爭,是沒有任何實際價值的,唯有這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才是值錢貨。
接下來咱們聊聊題主所說的這個“黃魚”的價值,首先需要澄清的是黃魚的規格并不是統一的,由重量劃分的話,其實什么規格都有,但基本上市面上有2種是常見的,一個是所謂的大黃魚(重量為10兩一條)一個所謂的小黃魚(重量為1兩一條),但這里有一個容易出錯的知識點,大家請拿出小本做好記錄,民國度量衡和建國后的現在可不一樣,那陣子一斤為十六兩,也就說一兩比現在小,(現在一斤等于10兩,一兩呢就是50克。那陣子需要除以16,一兩核算為31克),所以大黃魚合算成克數的話,大黃魚為312克左右,小黃魚為31克左右。
當時市場上流通的“大黃魚”并不多,這些“大黃魚”金條每一條都印有“孫中山”、“布徽”圖案或者“中央造幣廠”的字樣,另一面就寫著金條的重量、成色以及數量編號。其實到了新中國成立之后,民間的這些大黃魚、小黃魚全部都被政府回收熔化,民間又出現了很多用黃金制作成首飾的作坊,所以民國時期留下來的大小黃魚金條已經非常稀少。
以民國北平(現在的北京)房地產為例,1924年,咱們熟知的魯迅先生在北平看中一個四合院,從房東手中以大洋800塊成交,當時的兌換大概是一兩黃金能兌30塊銀元,也就是說,3條大黃魚包重新裝修足足夠了,黃金不要太值錢哦!家里有個10條大黃魚就是如今的千萬富翁了。
本文標題:“大黃魚”金條值多少錢?總價值超越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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